您好!欢迎来到福建省家庭服务业协会
行业动态
特别推荐
  • 福建省商务厅组织召开家政企业座谈会 12月14日上午,福建省商务厅在福州银河花园大饭店,组织召开“福建省家政企业座谈会”,省商务厅服务业发展处一级主任科员苏克往、福州市商务局服务业发展处卢珺副处长莅临交流座谈。省家协、各地市家政企业及部份地市家协和工联会代表等参加了座谈会。会上,与会代表围绕近年来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过程中的痛点难点问题进行充分交流,广泛听取家政行业目前的状态、尤其疫情对家政行业的冲击影响、会员...
  • 福建省家庭服务业工会联合会召开第一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暨家政职工代表大会 11月27日下午,福建省家庭服务业工会联合会在福州永泰召开第一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暨家政职工代表大会。大会在庄严的《国歌》声中隆重开幕,来自全省各地市家庭服务行业、工联会的113名会员代表和职工代表参加了会议。
  • 2022年福建省家庭服务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圆满完成 为检验家政服务行业提质扩容取得的成果,切实推进福建省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由省商务厅、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妇联联合主办,福建省财贸轻纺烟草医药工会工作委员会、福建省家庭服务业协会承办的“2022年福建省家庭服务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于11月25日至27日在福州永泰香米拉温泉酒店举行。省商务厅一级巡视员陈安生、省财贸轻纺烟草医药工会工作委员会一级调研员上官步升、省财贸轻纺烟草医药工会工作委员会二级调研员黄永乐...
  • 2022年福建省家庭服务行业内训师教学技能竞赛圆满闭幕 随着家政服务需求的持续增长,家政发展空间将更加广阔,为进一步提升家庭服务行业师资的综合素质。11月26日-27日,由福建省财贸轻纺医药烟草工会联合会、福建省家庭服务业协会主办,省家庭服务业工会联合会承办的“2022年福建省家庭服务行业内训师教学技能竞赛”圆满落幕。福建省财贸轻纺烟草医药工会工作委员会一级调研员上官步升、福建省财贸轻纺烟草医药工会工作委员会二级调研员黄永乐、省家庭服务业协会会长黄小蓉莅临指导。以...
  • 省总工会、省商务厅领导莅临省家协调研座谈 9月6日上午,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黄爱华,省商务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陈安生,省财贸轻纺烟草医药工委一级调研员上官步升,省职工服务中心主任江云等一行莅临省家协调研座谈,省家协黄小蓉会长及福州地区家政企业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家政服务合同暗藏五“霸”(二)
时间:2015-04-30 10:59:05 来源:未知 作者:福建省家庭服务业协会 点击:24
三霸:雇主不得拒付聘用金 家政服务合同暗藏五“霸” 【条款】“服务员在非刑事行为的情况下,雇主不得以任何借口拒付聘用金。” 【案例】家住莲花街道的章小姐家里有高位截瘫

三霸:雇主不得拒付聘用金

家政服务合同暗藏五“霸”

  【条款】“服务员在非刑事行为的情况下,雇主不得以任何借口拒付聘用金。”

  【案例】家住莲花街道的章小姐家里有高位截瘫的残疾人。2007年10月2日,她与某家政公司签订合同,保姆当天开始工作。工作两日后,该保姆以工作辛苦为由要求辞工,但合同书中有写明保姆辞工要提前一星期通知雇主。章小姐遂没有同意,双方协商时产生摩擦,保姆有辱骂和推搡雇主的行为,并于当月6日辞工。家政公司仍要求章小姐支付保姆5天工资,并拒绝返还其他费用。

  【点评】该条款单方面剥夺了雇主的合同抗辩权。家政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就是由家庭服务人员按约定提供服务,雇主按约定支付报酬。当服务员不提供服务或提供服务不符合约定时,雇主均可拒付报酬,而非只有在服务员触犯刑法的情形下才可拒付报酬。

四霸:非雇主原因换人收调换费

家政服务合同暗藏五“霸”

  【条款】“除意外事件外,雇主须将家政服务员送回家政公司驻地,并办理调换等相应变更手续,当雇主同家政服务员就人选无法达成协议时不属家政公司违约;家政公司可到其他公司为雇主提供人选,基于成本考虑,家政公司可从第六次选人开始收取雇主调换费200元/次。”

  【案例】2007年2月,肖先生在某家政服务公司雇请了两个保姆在家工作一个负责家务一个负责小孩。其间,由于保姆有事辞职、两个保姆有矛盾等非雇主原因,一共换了五个保姆。到第六次时,家政公司称,按合同规定,今后再换保姆需缴纳每人次200元调换费。为此,肖先生提出解除合约和退还余款,被家政公司拒绝。

  【点评】家政服务合同中,家政公司的主要义务就是为雇主提供合适的服务员,从事约定的服务。若家政公司提供的人选不适,则属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应当继续履行义务,提供合适的服务员。而“从第六次选任开始收取家政公司调换费200元/次”,显然是家政公司将自己继续履行义务的成本转嫁给了雇主,损害了雇主的利益。

五霸:雇主不得解除合同

家政服务合同暗藏五“霸”

  【条款】“在服务员工作期间,若不能使雇主满意,可随时解聘家政服务员。但要按家政服务员实际工作日给服务员结算工资,不能因服务员有事辞工或对服务员不满而解除合同,本公司可保证一周内安排合适的服务员。”

  【案例】2006年5月,雇主闫小姐与某家政公司签订两年合同,交5760元。半年后,已更换3个保姆,但闫小姐均不满意,要求解约退费,但该公司称只能换保姆到满意为止,不能解除合同。

  【点评】合同解除权是合同当事人的一项重要权利。若服务员辞工已构成违约,因其所服务事项具有时效性,所以返工或另行安排服务员已成为不必要,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雇主当然可以解除合同。而雇主“对服务员不满”往往也是因为服务员不能胜任合同约定的工作事项,更存在家政公司更换的服务员仍不能胜任的情况。只允许更换服务员而不得解除合同的条款,是对雇主合同解除权的限制,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 (记者 李纬娜 通讯员 靳丽娟 陈朝晖)

(责任编辑:福建省家庭服务业协会)
  • 打印